各位尊敬的中安认证获证客户:
2024年2月22日IAF与ISO发布了《关于在管理体系标准中增加气候变化的考虑的联合公报》,要求所有管理体系标准(包括修订中)增加对气候变化的考虑。
为此,中安认证提出落实上述《联合公报》相关要求的措施如下:
1 在建立、运行和保持管理体系时,应确保考虑了气候变化的因素和风险,且保留相应的成文信息中,以QES管理手册中对于原则性的描述为例(不限于此):
4.1 理解组织及其环境
组织应确定与其宗旨相关并影响其实现XXX管理体系预期结果的能力的各种外部和内部因素。
组织应确定气候变化是否是一个相关的因素。(新增)
4.2 理解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
组织应确定:
与XXX管理体系有关的相关方;
与XXX管理体系有关的相关方的要求;
这些要求中有哪些将通过XXX管理体系予以应对。
注:有关的相关方可以有与气候变化相关的要求。(新增)
2、宜确定气候变化以及其他问题(与管理体系)是否相关,如果相关,对在管理体系范围内的风险评价予以考虑,并对其管理。
如果组织运作多个管理体系(例如,质量管理和健康与安全管理),如果确定气候变化是相关的,宜确保其在每个相关的管理体系范围内得到了考虑(评价、管理)。
3、如果组织认为不是其管理体系的相关因素,组织应确保作出这一决定的过程以及(适用时)实施相关措施的有效性
4、对本次所提出的要求无需发放修订的认证证书:
附件:《关于在管理体系标准中增加气候变化的考虑的联合公报》.pdf
中安认证技术(广东)有限公司
2024年7月9日